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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1 数据编号: 323162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招标公告

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一标,包含开发区、大公镇、李堡镇、南莫镇、墩头镇等,施工内容为新建污水设施、水泥场地破除及恢复、新建管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5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泵站及附属设施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工程施工工期暂估:60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一标合同估算价:82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标段序号的开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首先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20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1年12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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