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比选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绵阳市涪城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涪发改固[2021]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102-510703-16-01-915030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
2.2 建设地点: 涪城区杨家镇、吴家镇
2.3 项目规模: 实施涪城区杨家镇小岛水库、吴家镇燕儿河水库及其上游支流燕儿河(木龙河支流)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生态隔离带、滨水植物、生态浮岛、人工湿地及上游河道内源污染物生态治理和河道曝气复氧等。
2.4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2月
2.5 项目总投资: 2017.04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对上争取及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017.0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