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裡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 已由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开发改投【2022】28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202-440783-04-01-752641 ,招标人为 开平市塘口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为: 开平市文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开平市塘口镇裡村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建筑修缮,完善基础设施。包括农村村场及巷道建设,修复破损村场,巷道硬底化;农房修缮及外立面改造约13376平方米;四小园建设,将房前屋后闲置地块打造为小公园、小菜园等;停车场建设约1020平方米;村庄基础照明设施及村庄标识系统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为23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955.00万元。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和汇报材料编制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并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4工程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②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2.5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开平市塘口镇华侨文化乡村建设项目(裡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设计、施工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②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担任施工方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担任设计方委派)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