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市高桥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冶市高桥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Y-202303SL-005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3-00119
3、项目名称:大冶市高桥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和测量、初步设计(含设计图集、投资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书)、施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测设计服务等。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勘察报告、设计成果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招标人以及评审要求进行设计补充、修改和完善、优化设计等及其他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分部分项验收、设计变更等),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公司成立未满1年,则提供近3个月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堤防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书)。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