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管网摸查(十四)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1 询价条件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管网摸查(十四)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2.1项目概况石马河是东江下游的一级支流,流域面积1249 km2,是涉及深圳、东莞、惠州3市的跨界河流,东莞市境内流域面积601km2,干流河长67.5km(其中观澜河9.8km,雁田水19.7km,观澜河口以下干流38km)。东莞境内石马河流域大小河涌共107条,河道总长约347km,一级支流31条,其中流域面积10km2以上11条;二级及以下河涌75条,其中流域面积5km2以上12条。
经过多年的治理,石马河流域治理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缺乏系统治理,流域内仍存在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水环境质量较低、防洪能力不高、水生态系统脆弱等问题。石马河流域干支流水质距离考核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根据2018年1~7月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国控旗岭断面水质类别为劣V类,流域大部分水体水质仍劣于V类。
此外,石马河干支流防洪能力偏低,防洪治理滞后。石马河旗岭水闸以下干流,左岸东莞大堤防洪能力为100年一遇,右岸大部分区域不足20年一遇,旗岭水闸以上干流,防洪能力不足10年一遇;石马河大部分支流防洪不满足要求,防洪标准偏低,与石马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宜。
实施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是全面落实国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可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周边景观文化、打造城市名片,促进石马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2服务范围与询价范围 主要针对桥头镇镇域范围的明渠、暗渠排口及截流井补充精细化溯源等相关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及相关验证配合工作;整理过程日常记录资料、过程影像资料等;配合甲方完成考核验收工作,提供甲方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测检验、校准等证明文件等。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成果验收工作成果由采购人按相关程序组织验收和报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报价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