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富县葫芦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富县葫芦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延安市富县葫芦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ZB2023-YA-004-2
项目名称:延安市富县葫芦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含2021年或2022年年度报告);
3.2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3磋商单位须同时具备水利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