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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1 数据编号: 355104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澄溪组团污水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答疑补遗文件公告


关于澄溪组团污水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补遗及质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对 “澄溪组团污水处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如下:
1、招标公告中工期、联系人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中工期及联系人为准。
2、招标公告中的项目名称后面的“.”删除,请忽略。
3、本项目最高限价调整为:6232737.8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为209379.4元),招标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限价以本次发布为准。
4、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调整为:2019 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次年至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根据最新文件要求,交易服务费调整为中标金额的1.5‰。
6、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补遗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补遗为准。
对本项目的质疑回复如下:
1、财务要求2.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由于本公司是2021年才成立的,不能够提供2019年、2020年的财务报表,该条能否改成公司成立至今前三年的财务报表,这样一来对所有的公司都体现出了公平、公正。
答:按补遗第4条执行。
2、19年以后新成立公司是否只提供当年开始财务报表?
答:按补遗第4条执行。
3、请问我公司成立于2020年 可否提供成立当年起 20年 21年 22年审计报告?
答:按补遗第4条执行。
4、我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否只能提供2020年和2021年财务报表。
答:按补遗第4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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