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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3 数据编号: 35602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内蒙古宁城县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F+EPC)招标公告

宁城县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f+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640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字〔2023〕8号文件、宁城县人民政府以宁政纪字〔2022〕48号和宁政纪字〔2022〕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蚂蚁山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设计、采购、施工(f+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f+epc);
2.2、建设地点:宁城县汐子镇、大明镇、一肯中乡、忙农镇、五化镇、右北平镇;
2.3、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6899.66万元。
2.4、工程概况:一是完成宁城县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共49个图斑,总面积2211亩。对治理区内废弃采坑进行垫坡整形、回填、石方整平、覆土及整平、恢复植被;废石场进行清运、覆土及整平、恢复植被;废弃房屋进行拆除、覆土及整平、恢复植被。共恢复耕地953亩,恢复林地1060亩,恢复草地198亩;
二是将宁城县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治理达到验收入库标准,产生增减挂钩指标不低于1189.76亩,其中:耕地不低于754.24亩;林地不低于435.52亩,林地指标可调剂到耕地指标。具体建设规模与投资以最终批复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投资、设计、采购、施工(f+epc)模式组织实施,完成本项目建设项目全部总投资(包括工程施工费、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监测管护费等)、各阶段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等服务内容)、采购(施工材料设备)、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
2.6、工期:
(1)设计: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宁城县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并全部竣工;
(3)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编制、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内容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由①和②和③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资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①投资企业:具有较好的投融资能力,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不得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如自有资金已达到7000万元,无须提供融资证明资料;如自有资金未达到7000万元,须提供所缺额度的融资证明资料。如为自有资产,投资能力以2022年末净资产数值或开标当月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如须融资,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非专门面向本项目的,需扣除已使用的授信金额)”、“银行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资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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