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二期扩建风机电气类备件招标公告
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二期扩建风机电气类备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TCC2300911554)
一、招标条件
本 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二期扩建风机电气类备件 项目已由 审批 机构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二期扩建风机电气类备件
项目地点:江苏省如东县大豫镇九龙村东首
项目规模: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安装了47台东汽FD77型风机,二期项目安装了32台联合动力UP82型风机,二期扩建项目安装了21台明阳MY1.5型风机,本次招标为上述风机电气类备件采购。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机电气类备件,主要内容:一期东汽FD77机型风机电气类备件,主要备件品牌有bachmann巴赫曼、能健及LUST、艾默生(维谛)等;二期联合动力UP82机型风机电气类备件,主要备件品牌有BECKHOFF(倍福)、MOOG穆格(MCCV)、ABB等;二期扩建广东明阳MY1.5机型风机电气类备件,主要备件品牌有倍福、天津瑞能(OTA)、艾默生(维谛)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的备件采购清单。
交货期:采购清单的物料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备货;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季度分批供货至现场,每季度初招标人提供供货清单,投标人应在7日内完成供货。需要提供现场更换服务类的备件采购,在接到现场运维人员通知后,3日内安排备件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并完成更换服务工作。如出现突发性备件损坏(损坏备件在采购清单内),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完成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