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口县北山生态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3] 20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口县城市建设指导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北山生态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林口县林口镇
2.3工程性质:改造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建设排水管621m,其中d400重力污水管道150m,污水检查井5座,污水沉泥井1座;改造DN100-DN150污水压力管道422m,阀门井1座,消能井1座,排气井1座;建设d800雨水管道49m,雨水检查井1座,八字出水口1座;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备潜水式排污泵2台;建设进、出水闸门井各1座;流量计井1座;建设铁艺围墙54m;拆除并建设大门1座,一体化泵站厂区建设大门1座。(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4,031,673.09元
2.6计划工期: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
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