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安屯厨余垃圾处理厂(设备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高安屯厨余垃圾处理厂(设备监理)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tf1a230087)
发布时间:2023-09-12 14:34:25
一、招标条件
北京高安屯厨余垃圾处理厂(设备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qtf1a230087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高安屯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3】243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50%市政府投资、50%区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投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有工艺系统包括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汽提脱氨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浓缩液蒸发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的工艺设备、管道、电气、仪控等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全程监理工作。
招标暂估金额: 15629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朝阳 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其它说明: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