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镇新港村千亩方、百亩方地块灌溉与排水工程
(不见面开标)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和平镇新港村千亩方、百亩方地块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工程位于和平镇新港村,主要包括新建维修渠道4832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三面光渠道购安、混凝土管道敷设、塑料管道敷设、下田坎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修复、碎石路面铺设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 71 万元。
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 合格 工程质量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湖州市范围内的独立法人,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工程需要;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包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3年09月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