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EPC)公告
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全南县石背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市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为小(1)型水库,主要建设砼重力坝、输水隧洞和取水建筑物等,主要任务为供水和灌溉。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35米、死水位为208米,兴利库容为657万立方米,总库容为871万立方米。水库坝址选用下坝址,砼重力坝坝型,坝顶高程241米,最大坝高47米,坝顶宽5米,坝顶长136米。工程等别为IV等,大坝永久性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1830.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1425.19万元,设计费约405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必要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如需) 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采购(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施工(包含施工、调试、交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竣工验收等)。
2.4标段划分: 划分为 1 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备案。
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2.6计划工期:(1)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 24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