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关村南大街12号院高1、高2、高3、高4号楼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关村南大街12号院高1、高2、高3、高4号楼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关村南大街12号院高1、高2、高3、高4号楼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以 农办规[2023]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农业科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5906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538.87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58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改造高1-4号住宅楼部分屋面防水及保温层、楼内电气系统、楼体及设备间外门,粉刷楼内公共区域及楼体外墙,规整空调室外机,改造小区供水、污水、供热、供电管线及设施设备,配电室新增6面配电柜,改造小区广场及道路、绿化、自行车棚等工程内容。
2.5 其他 高1、高2檐高64.8米,高3、高4檐高48.6米。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