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信创园一期项目(G6F-5-1#楼等13项)风机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经开区信创园一期项目(g6f-5-1#楼等13项)风机设备采购 -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sh0x230219)
发布时间:2023-09-27 16:06:32
一、招标条件
经开区信创园一期项目(g6f-5-1#楼等13项)风机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30219 )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经开区信创园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 京技管(核)〔2020〕27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北京通明湖信息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货物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供货及提供的服务: 1.1本货物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名称、数量:送、排风风机,91台;排烟风机,65台;加压送风风机,40台;交货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g6f-5地块项目现场;交货期:45日历天;技术规格等以及相关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专用部分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1.2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机设备的选型、制造、供货、卸货、贮置、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施工现场内的二次组装、指导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等。
招标暂估金额: 270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 路东区g6f-5地块
其它说明: 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资质,近5年已完成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风机相关设备采购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资质,近5年已完成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风机相关设备采购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