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综合管廊监控中心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综合管廊监控中心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综合管廊监控中心项目 已由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大兴发改(审)[2023]6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榆垡片区dx09-0103-0432 地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总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3028.2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26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