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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9 数据编号: 440495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东营垦利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垦利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垦建招字【2023】19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垦利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垦审批基字【2022】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垦利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垦利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 (EPC) 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
施工总承包(EPC) :估算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00万元。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配套施工)、调试验收、竣工资料交付、配合专项验收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范围为东营市垦利区各镇街范围内150个村庄。对各镇街范围内150个村庄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改造村庄排水管沟约400公里,新建、改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约150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信息化管理平台等。
4、 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各镇街范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工程总承包 (EPC) 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拟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者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由一人兼职,其他主要人员不可相互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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