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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9 数据编号: 4405086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福建三明市安砂灌区规划阶段勘察设计公告

三明市安砂灌区规划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安砂灌区规划阶段勘察设计已由三明市人民政府以三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水利有关工作的纪要》( (2023) 6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明市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三明市安砂灌区规划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永安市 、沙县区、尤溪县、大田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三明市安砂灌区规划设计灌溉面积71.1万亩,总投资匡算约71亿元;
2.3 产业类型: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编制三明市安砂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和规划图册,同时配合业主进行相关技术咨询或评审;
2.5 最高控制价:总设计费约1400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 服务期限: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和/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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