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10-17 数据编号: 447274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泗洪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7961001001
 
1. 招标条件泗洪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泗洪县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投资发【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洪县重岗街道林场居委会(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0.9亩,总建筑面积2076.18平方米,餐饮垃圾处理规模为95吨/天,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50吨/天,地沟油处理规模为5吨/天,包含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毛油提取及暂存系统、固渣出料系统、污水暂存系统、除臭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等。同时,对已建垃圾焚烧项目渗滤液系统改造,技改后渗滤液站处理规模达到400吨/天,以满足餐厨项目废水处理需求。项目投资约4743万元。
2.2合同估算价: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与施工等,计划总投资估算4743万元。
2.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能通过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2.5付款方式:(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施工图设计:合格的施工图纸成果提交甲方后,付施工图设计费用的70%,工程完工后付清施工图设计费用余款。
工程施工(包含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2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及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新建、改建、配套附属、货物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1.1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下列要求:
3.2.1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考核证。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的餐厨(厨余)处理规模不低于100吨/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电子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建设内容等。
(2)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反映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
(3)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B)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的餐厨(厨余)处理规模不低于100吨/日的工程施工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电子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建设内容等。
(2)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反映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
(3)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C)设计业绩: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年1月1日(以设计项目完成的时间为准)以来,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的餐厨(厨余)处理规模不低于100吨/日的工程设计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设计项目已经完成的证明材料原件电子件(如加盖甲方公章的设计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或者图审合格证明或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完成时间、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建设内容等。
(2)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设计,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够反映出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
(3)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2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