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二期)
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二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二期)已由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辛发改产业〔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垃圾整形、清运、翻倒工程: 南北区拆除堆体原简单覆盖膜、垃圾挖填方及场内翻倒;北侧库区生态修复: 垃圾堆体覆盖、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雨水导排系统、顶面人行面包砖铺设及环场防飞网拆除等工程内容:南侧库区提标改造: 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积存渗滤液导排及处理,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②建设地点:辛集市孟观村北、安新线东侧,辛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院内。 ③计划工期:20个月 ④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须为IE11及以上。
(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4007073355。
(3)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32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