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城区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城区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3﹞2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和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朝阳一路、滨河路、西安路、经电路、望贤路、文苑路、新兴路;
2.2 工程规模:建设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线缆落地及道路恢复等。新建雨、污水主干管合计约20.91公里,其中雨水主干管约10.92公里,污水主干管约9.99公里。配套建设缆线管沟工程共计约3.28公里;配套建设缆线排管工程共计约8.4公里,其中电力主干排管5.85公里,通信主干排管约2.55公里;本次为监理招标。
2.3 项目投资总额:564800000.00元(本次招标估算约3600000.00元);
2.4 监理服务期:4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咸阳市城区雨污分流综合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标段编号: E6104013516u8xsrjgfi001; 标段类型:监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4 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 7 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