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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5 数据编号: 476199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湖北当阳市农村供水提升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农村供水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420582-04-01-1562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当阳市农村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君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漳东片区、玉阳、玉泉、半月、河溶、淯溪、两河、草埠湖七个镇(街道办事处)等。
2.2项目概况:
(1)水利部分:主要包括六个乡镇新建管网、老旧管网改造、水厂及加压站改造、设备及安装,农村智慧水务平台及水表购置安装,水厂设备、管网设备购置安装等工程内容。
(2)市政部分:主要包括漳东片区(三星寺灌区改造)、春光水厂并入城市主管网和市二水厂出口的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内容。
2.3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并提供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总工期要求:72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
2.6本项目概算评审金额:总金额17080.76万元(其中市政部分9694.37万元,水利部分7386.39万元)。
2.7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1)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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