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四标段招标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由陕西省西咸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106-611200-04-01-99453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海玥森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四标段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
2.2 工程规模:西咸新区第四水厂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108国道以南,咸户路以西,规划供水总规模为22万吨/天,其中一期占地约73.51亩,一期供水规模8万吨/天,供水服务范围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及文教园片区,主要建设原水输水管道、净水厂及其附属设施,水厂水源为斗门水库地表水,原水输水管道起点接斗门水库供水管道(DN2400)末端(镐京大道和鱼斗路交叉口),终点为西咸四水厂。
2.3 项目投资总额:63107.29万元,四标段施工估算41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监理费估算6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1460日历天(其中包含建设工期730日历天以及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原水输水管道工程(沣西段)的监理服务,包括DN1600原水输水管道,长度2.35km,阀门井等设施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