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城区主干渠排涝站及国泰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太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城区主干渠排涝站及国泰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项目编号:TH2023GC0075)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城区主干渠排涝站及国泰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太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城区主干渠排涝站及国泰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备案表、2303-341222-04-01-517412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西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太和县西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城市更新一期(城区主干渠排涝站及国泰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的实施 ,主要是为了国泰河水系连通,相关管道管网修复和辅助设施的升级改造。(详见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2.3 计划工期:360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21389459.73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t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t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提供建安B证)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提供水安B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t建安B证¨交安B证或t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