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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0 数据编号: 496227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公告

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eec-sl-sczz-2024-clcg-007)。招标人为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eec-sl-sczz-2024-clcg-007/01
标段(包)名称:水利建设-宿城区清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宿迁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宿城区清水河新增绿地及下穿通道工程材料采购
2.2 交货期: 10天
2.3交货地点:江苏省宿迁市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
2、所供货材料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相关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甲方有权进行进一步检测。
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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