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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 数据编号: 510691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马厂、韩山、贤官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重新招标1次)


项目概况
马厂、韩山、贤官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401024-1
(二)项目名称:马厂、韩山、贤官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三)预算金额:933万元,处置单价275元/吨。(以实际处置污泥量计算为准)
(四)最高限价(如有):933万元,处置单价275元/吨,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报价以单价报价为准)。
(五)采购需求:马厂、韩山、贤官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南方水务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污泥经有资质单位鉴定为一般固废,含水率≤80%,共处置污泥约3.393万吨(具体以过磅称重为准)。污泥处置须达到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置的方式须符合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相关要求。处置方式限定为电厂掺烧、生活垃圾掺烧和专业干化焚烧(不含制砖、制作陶粒等)。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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