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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7 数据编号: 512920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宿城区西沙河上游段及支流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宿城区西沙河上游段及支流生态修复工程所需资金由省级及以上国家山水工程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宿城区境内,主要建设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西沙河清淤长度约6km,生态防护长度约8.16km,新建小型蓄水坝1座,水源涵养塘,栽种地被植物和水生植物等;
②七支沟清淤长度约3.15km,生态防护长度约6.30km,栽种地被植物和水生植物等;
③八支沟清淤长度约5.14km,生态防护长度约10.28km,新建小型蓄水闸1座,栽种地被植物和水生植物等;
④九支沟清淤长度约0.38km,生态防护长度约0.76km,栽种地被植物和水生植物等。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2.2.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技术标准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总体及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2.2.2完成本项目相关的稳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专项工作(如有)。
2.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2、项目建议书批复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4、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招标图纸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5、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提供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7、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8、各专项工作的成果须按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或备案),且成果提供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9、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10、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设计文件可编辑的电子文档(CAD、word)。
勘察设计服务期:约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以“水利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含牵头人在内)。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生态修复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须在合同名称中体现生态修复工程或水环境整治工程等内容。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类或园林绿化类(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或园艺或林业或植保专业等)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类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学历证,以评审专业或学历证书专业为准。且应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11)其他要求2:/。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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