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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8 数据编号: 513777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葛仙山镇(长生段)防洪工程公告

葛仙山镇(长生段)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仙山镇(长生段)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杨村河和铅山河两岸,工程涉及永平镇林家村、河背村、港洲村、五都村、下畈村及葛仙山镇长生村; 
2.2预计工期:365日历天。
预计开工:2024年03月06日,预计竣工日期:2025年03月05日;
2.3 招标金额:批复总投资2249.02万元,本次招标施工标约1690.53万元 。
2.4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 。
2.5 招标内容:河道综合整治总长10.086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1.289km,清障3处(含1处表层清杂),固脚护岸6.047km,加固自排涵(渠)16座,拆除重建埠头1处、新建埠头2处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 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注:以上
(1)-
(6)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4.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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