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2-21 数据编号: 51713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永春县蓬壶镇高丽溪、都溪溪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Administrator1212313213123132131310882052-12.1.0.15374F279ABB7785C42E39DFC1B39D7863F11_1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春县蓬壶镇高丽溪、都溪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蓬壶镇高丽溪、都溪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已由泉州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永春县蓬壶镇高丽溪、都溪溪山洪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泉水运管【2023】5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春县蓬壶镇高丽溪、都溪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
2.2工程规模: 10998109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共治理山洪沟长6.79km,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护岸长 4471.6m,新建 M10 浆砌块石沟渠长924.44m,渠底硬化 0.35km,新建条石栏杆长45m,清淤长度 6.79km,穿堤涵管 9 处,下河台阶 17处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5最高控制价: 10998109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0 元(含暂列金 /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  元);
2.6  标段划分 (如有) :1个;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不要求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和 / 职称, 不要求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