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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5 数据编号: 52439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同江市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1G240303001001
1.招标条件
  同江市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江市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报告的批复》(同住建呈[2023]1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朗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同江市辖区内。
2.3建设规模: 新建雨水管道10468米(含雨水连接管 ),新建及改造排水管道9725米,雨水泵站改造,购置防洪排涝应急物品。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4年4月2日,计划竣工2024年12月31日,共27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一标段:(松江街管网工程、幸福路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为:
 
一标段:15,626,123.0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
(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执行;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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