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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8 数据编号: 526210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函〔20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投资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2.2 建设规模:新建15.13万亩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2024年03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共计 27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485.3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3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监理工程师2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 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人员)。
3.4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3.5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近3年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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