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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1 数据编号: 526902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城滨河路污水管道(淇河路~新建路、虢都路~扁鹊路)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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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城滨河路污水管道(淇河路~新建路、虢都路~扁鹊路)一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城滨河路污水管道(淇河路~新建路、虢都路~扁鹊路)一标段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8、LSGZ[2024]026-GC004
3、
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概况:卢氏县城滨河路污水管道(淇河路~新建路、虢都路~扁鹊路)一标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门峡卢氏县,包括管网铺设、钢筋混凝土井、顶管、注浆、绿化拆除与恢复等相关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9356540.66元
7、建设地点:卢氏县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12、是否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须提供企业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同时需提供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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