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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1 数据编号: 52700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省抚松县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省抚松县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容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抚松县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容工程已由抚松县行政审批局以抚行审投资〔20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抚松县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容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抚松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深度处理间、生物复配剂投加车间、生物复配剂回收车间、巴氏计量渠道、污泥颗粒化筛选设备等建设,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4月10日-2024年12月30日,共26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6,646,507.00元(暂估价:36,21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3.2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项目管理团队强制性人员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相应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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