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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2 数据编号: 52769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大田县奇韬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公告


大田县奇韬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明农【2023】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田县奇韬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奇韬镇9个行政村;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4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500亩,项目总投资 84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农渠 5406 米,引水管 2975 米,排水沟 2544 米;改建田间道 6308 米;新建防冲护岸 1010 米;以及渠道放、跌水,错车道等配套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718157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建函〔2021〕735号);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3 月11日08:00至2024年 03 月17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3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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