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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7 数据编号: 530715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福建永安市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勘察设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安市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勘察设计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市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综[2023]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燕城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资金(66%)+自筹资金(34%),招标人为永安市燕城水利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永安市巴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安市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生态护岸14.6千米,生态隔离带建设1平方千米,污水管网17.73千米,人工湿地0.2平方千米。该项目总投资59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93.6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等;
2.5 最高控制价:1400000元;
2.6 质量标准:
(1)工程测量和地质勘察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测量和勘察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同时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
(2)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 服务期限:初步设计60日历天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测量和勘察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文件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后10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和正式设计概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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