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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6 数据编号: 536656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秀山县下大溪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


秀山县下大溪山洪沟治理工程 (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下大溪山洪沟治理工程(二期)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5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特别国债资金及区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大溪乡丰联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河道新建挡墙长3706.35m,采用m7.5浆砌块石挡墙+c20砼基础;共有4条小支沟汇入主河道,支沟新建挡墙长171.58m,型式同主河道一致。共设下河梯步16处,下河梯步顺河堤轴线布置,宽度为1.2m,梯步尺寸为0.3m×0.15m(宽×高),采用c20砼浇筑并铺设5cm厚防滑青石板。临水面设置1.2m高仿木栏杆。拆除重建人行桥1座。人行桥桥面采用c30钢筋砼双跨Ⅱ型梁结构,人行桥两侧设置1.2m高仿木栏杆。共设预制c20钢筋砼涵管穿堤建筑物6根,总长14.60m,涵管直径为0.5m。建设安装雨量水位监测系统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44.0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41.3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s://www.cqggzy.com/xiusha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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