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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6 数据编号: 53676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北京2023年度微提升项目—兴寿镇下苑村环境治理及综合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微提升项目--兴寿镇下苑村环境治理及综合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09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3730-XM0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微提升项目--兴寿镇下苑村环境治理及综合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67518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27.5545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兴寿镇下苑村环境治理及综合改造微提升项目主要进行广场、小品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建设。采购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安全生产等级: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2)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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