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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7 数据编号: 53748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伊春市工程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800G240308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伊美区发改发【2023】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美区美溪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美区美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 2.3最高投标限价:24,848,300.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30,6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4,417,7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雨水管网6415米,改造排水沟渠21000米,修建雨水检查井123座。
2.5计划工期 26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建设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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