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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8 数据编号: 538124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保定市清苑区雨水功能性调蓄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苑区雨水功能性调蓄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雨水功能性调蓄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11号、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12号、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占地约 10 亩,其中振清北街雨水调蓄池占地约 7 亩,新建雨水功能性调蓄池及附属设施,雨水功能性调蓄池有效容量 1.4 万 m3。长城南大街雨水调蓄池占地约 3 亩,新建雨水功能性调蓄池及附属设施,雨水功能性调蓄池有效容量 0.6 万 m3。
(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4 月 30日,竣工日期: 2024年 12 月 31 日,共24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31日历天)。
(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中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工程设计(含设备和土建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施工(设备设施购置、安装以及土建工程施工);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前的一切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具备从202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污水处理厂EPC项目业绩或市政工程EPC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附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页截图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通用)。
3.1.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从202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污水处理厂EPC项目业绩或市政工程EPC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附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页截图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施工负责人要求(可与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牵头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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