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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8 数据编号: 538415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江西吉安泰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续建项目(一标、二标、三标、四标、五标)监理服务补遗书

   
泰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续建项目(一标、二标、三标、
四标、五标)监理服务补遗书
各投标人:
 现补充招标文件中说明事项内容:
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审批(2023)90号)规定,“我省各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内容除外),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年 12月 31 日至 2024年6月 29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6月30 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开标时应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资质延续的相关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二节综合说明
(二)资格条件中
(4)“监理单位人员配备要求中③“拟派参加本项目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是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退休人员,则应提供己退休材料。
修改为“③拟派参加本项目投标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是国家公职人员,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以上人员为退休人员,则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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