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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9 数据编号: 539626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西藏日喀则市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东南路(团结路至G318段)项目排水管及通讯管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东南路(团结路至G318段)项目排水管及通讯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4)-RKZXM-WZCG-01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东南路(团结路至G318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东南路(团结路至G318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排水管及通信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山东南路(团结路至G318段) 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经济开发区(县)。合同金额 0.5742亿元,合同工期 12 月,开工日期:2023年12 月,竣工日期:2024年12月。主要工程: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呈南北走向,南起G318,北至团结路,道路路线全长1.3公里,路幅宽度40m=3.0m人行道+3.0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隔离带+11.5m车行道+2.0m中央分隔带+11.5m车行道+1.5m机非隔离带+3.0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等及其它相关配套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排水管及通讯管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
(2)财务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证明。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排水管、通信管)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须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至少壹份。
(4)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及结算计价发票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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