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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 数据编号: 541845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潘河乡工程二标段、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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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潘河乡工程二标段、四标段(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崇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5、LSGZ[2024]042-GC009 
3、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潘河乡工程二标段、四标段(二次)
4、招标控制价:¥5207652.02元;其中二标段¥2277188.68元;四标段¥2930463.34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6、标段划分及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本项目为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潘河乡工程二标段、四标段,位于河南省卢氏县潘河乡,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护岸和缓冲带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
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质保期执行;
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 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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