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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9 数据编号: 545106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2024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工程总承包公告

2024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dfht2024-0303-gc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新发改字【2023】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资金、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规模:雨水行泄通道建设-澄溪、明溪、静溪,对其河道进行清淤等综合治理,以及进行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4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东至京哈铁路,西至京哈客运专线,南至伊通河,北至绕城高速。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设计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完成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勘察计划工期与设计同期。
2.6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建筑工程费:32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截至2024年3月31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人员,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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