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9 数据编号: 545330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衡水市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1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堤防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饶阳县堤防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1)堤防加高加固20.76公里,其中北大堤8.8公里(1 级堤防),南大堤11.96公里(2 级堤防)修建堤顶防汛路,新建罗屯分洪口门等。
2)服务期限:自项目实施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止。
2.2.2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工程建设期有关的工程管理所有服务等(包括但不局限于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风险管理、完工结算审计管理、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项目竣工验收、专业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建设期环境管理、环保设施验收管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费、监理单位检测费等)。
2.1.3本公告招标条件里的“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更正为“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工程建设期有关的工程管理所有服务等(包括但不局限于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风险管理、完工结算审计管理、编制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项目竣工验收、专业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建设期环境管理、环保设施验收管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费、监理单位检测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总承包一项或多项资质以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具有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其他要求:
(1)除项目负责人外须合理配备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计划合同、财务等每个专业至少1人,拟派驻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连续任意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