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12 数据编号: 548159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陕西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鹿苑、通远、张卜街办各行政村泵站电力零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鹿苑、通远、张卜街办各行政村泵站电力零星工程招标公告(三次)
(项目编号:ZCZX2024-ZB-013(T))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鹿苑、通远、张卜街办各行政村泵站电力零星工程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2万元,招标人为陕西建工高陵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实施范围包括不限于鹿苑、通远、张卜街办各行政村对应的一体化泵站、耿镇街办遗留一个行政村对应的一体化泵站。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新装混凝土电杆及架空线路敷设,杆上配电装置安装、电力电缆敷设、或可能需要的配电柜电度表。实行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通电一体化服务(含供电局验收备案等相关一切手续、相应的设计、施工中所需的征地拆迁协调等手续)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鹿苑、通远、张卜街办各行政村泵站电力零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鹿苑、通远、张卜街办各行政村泵站电力零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含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