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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9043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安徽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答疑公告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答疑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招标项目编号:2024DFNGZ00720/JG2024-02-0460),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答疑如下:
1、对于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注明品牌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由于时间过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判定。可否根据招标文件 188 页“
备注:中标人所供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上述短名单要求,执行过程中确有需要增加短名单的,应当报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未规定短名单的设备,应当选用知名品牌,采购前报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将投标单位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的要求修改为项目中标后提供品牌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合同过程中上报招标人审批后实施?
回复:不予修改。
2、我单位为联合体投标,其中一家为运营维保单位,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 30%,但对运维单位的任务分配比例及运维单位的资质等级没有明确要求,请问运营维保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工作内容如何填写?资质等级要求如何?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明确承担试运营工作的成员名称。如:联合体成员承担试运营工作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可填写承担项目试运营工作。试运营单位资质等级未作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如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试运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填写“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资质要求,未要求运营(试运营)单位资格要求,但是 2.2.3
(1)商务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投标人运营业绩,以及 2.2.3
(2)技术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试运行方案,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的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有同时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并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和方案,如是的话有较强的指向性,不符合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投标人资质要求增加如下:
(4)综合运营服务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回复:见第2条回复。
4、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4 家,仅明确了勘察、设计、施工的承接任务,未明确运营单位承接的任务,但是 2.2.3
(1)商务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运营业绩,建议明确要求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 1 家。
回复:见第2条回复。
5、项目建设过程是主要体现项目施工方的建设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议本项目的牵头方为联合体中施工方成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业绩。
回复: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认,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如我方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为政府相关部门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7、项目获奖以往要求均为主承建(不含参建),且以往要求均为省级及以上奖项,本项目要求仅为市级及以上奖项。建议修改为仅承建的污(废)水处理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
回复:不予修改。
8、 招标文件中保证金不要求,还需要填写免缴承诺书?
回复:不需要填写免缴承诺书。
9、投标人落款只写牵头人名称,还是所有成员均需填写?
回复:见34页“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及40页: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即落款只写牵头人名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10、招标文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技术人员规定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中还需要在人员组成表中填写吗?
回复:不作要求。
11、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数量为 0,详细评审的业绩还需要在资格审查业绩表中填写吗?
回复:不作要求。
12、本项目评标办法 3.5.6 异常低价评审采用不执行,请问,报价文件中的
二、异常低价评审表是否可不填,保留原格式即可?
回复:异常低价评审表可不填,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原格式。
13、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接受山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业务主管单位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备省级市政公用优质示范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价以及全省 QC 小组成果发布、评价的职责。经协会评价为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质量“精品示范工程”的工程项目,代表山西省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质量同时期省级先进水平,具备优良样板示范作用,属于山西省市政公用行业工程的最高质量评价。如我单位提供的奖项为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所颁发的示范工程及精品示范工程,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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