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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6 数据编号: 5497073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2023-2025)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2023-2025)(项目名称)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邯审批政投字【2024】41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市政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申请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市政排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主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2023-2025)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泽园周边区域、中华北黄粱梦区域、南环路(明怡街-滏河大街)等排水管道新建7.116km,世纪大街(丛台路-为民路)、为民路(世纪大街-新凯大街)等雨水管道改造11.720km,北环立交泵站等 25 座泵站设备和设施提升改造,邯钢路、娲皇路、北环路等排水能力恢复60.083km。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1.3计划工期:5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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