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标段一
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2023】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
(2)规模及招标范围:设规模为8000m3/d,湿地总占地面积22317㎡,其中潜流湿地有效面积18266㎡,湿地配套管网1.5K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107001001
标段名称: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 净化工程项目标段一
建设内容:设规模为8000m3/d,湿地总占地面积22317㎡,其中潜流湿地有效面积18266㎡,湿地配套管网1.5KM。
服务期限:365.0天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60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