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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2251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包头市东河区220千伏沙尔沁新建II回2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包头市土右供电分公司2024年营销转供电治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包头市东河区220千伏沙尔沁新建ii回2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包头市土右供电分公司2024年营销转供电治理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的委托,对“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包头市东河区220千伏沙尔沁新建ii回2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包头市土右供电分公司2024年营销转供电治理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竞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次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包头市东河区220千伏沙尔沁新建ii回2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包头市土右供电分公司2024年营销转供电治理改造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zdgx-2024btgd08
3、招标范围:具体招标内容详见需求计划明细表(招标公告附件一)
4、项目地点:包头市;
5、工期:见需求明细表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工程安全验收标准;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提供发证机关变更记录;
3、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纳税人;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全国范围内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近三年显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与法定代表人须分开截取,页面左上角的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8、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及近三个月在注册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要求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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