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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5 数据编号: 55608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一标、二标

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建设专项工程(货物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韶山灌区是一个以农业灌溉、防洪排涝为主,兼具发电、工矿及城镇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湖南省最大的自流引水灌溉工程,灌区工程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偏僻的特点。自 2005 年起,韶山灌区被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信息化试点单位,上级加大了对韶山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力度。截止目前韶山灌区共建设了 1 处信息中心、193 处水位/流量测量点、8 处闸门测控点(共 14 孔)、7 处雨量测量点、47 处视频监控和 1 套用水管理软件系统平台。
由于时间跨度长、社会经济发展迅猛,以及新时期新形势对灌区发展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灌区历史遗留问题和与新时期发展不相适应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后续灌区发展建设,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大制约因素。目前灌区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
(1)灌区现有的信息采集体系还不够完善,采集种类不全,覆盖范围有限,未能根据需求实现全覆盖和信息的全面采集。信息的数字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能够提供网络共享的信息较少。
(2)灌区水利工程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数闸门仍为手动启闭,调配水效率较低。
(3)灌区业务应用系统及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现有系统平台功能有限,不能为灌区优化调度提供辅助决策。
(4)支撑水利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中心建设力度不够,系统及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薄弱。水利通信网络不够完善,在覆盖范围和容量上无法满足信息化发展需求。
综合以上灌区需求以及必要性分析可以看出,要提升灌区用水管理和安全运行管理的水平、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最终实现灌区管理现代化,韶山灌区进行信息化建设十分必要。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建设硬件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立体感知体系建设:自动控制体系建设;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为2496.82万元,本项目共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
2.3 交货期: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招标人(买方)指定地点及方式。
2.5 其它: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本项目核心设备的制造商) ?代理商的投标;如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壹级;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湖南省外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8年(2016年4月以来)成功完成过1个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联合体完成的项目业绩不计入)。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其他要求:3.6.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实际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投标人最多只能参与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信息化工程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所投标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5月15日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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